各单位:
鉴于全员聘岗后,职员变换较大,为便于后续资产治理事情的顺遂开展,请各单位报送聘岗后最新的资产治理职员名单,需报送信息如下:
1.分担资产的院/处级向导:1人(开通所在单位资产盘问权限);
2.院级/部分级资产治理员:1人(开通所在单位资产治理权限);
3.系级资产治理员:原则上不凌驾5人(系级治理员由各单位自行治理,国资处备案)。
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种种别资产治理职员岗位职责说明(详见附件2),并于2024年5月14日前将签字盖章的资产治理职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交至国有资产治理处。
联系方法:良乡校区综合南楼B210;宋曦,81358015。
国有资产治理处(实验室治理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