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分:
为进一步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向导干部清廉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事情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克日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向导干部清廉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形专项检查事情的通知》(京教工办〔2011〕19号),决议在北京高校规模内组织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形的专项检查。为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好检查事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发动安排和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情形;
2.对向导干部清廉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形:
(1)治理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情形;
(2)治理违规多占和生意住房问题情形;
(3)治理使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新闻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问题情形;
(4)开展其他违反《廉政准则》问题专项治理情形。
(二)党员向导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禁绝”举行比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形;
2.执行《关于向导干部报告小我私家有关事项的划定》的情形。
二、检查规模
专项检查的规模为学校处级以上党员向导干部。
三、检查安排及要求
(一)自查自纠阶段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9月8日,各单位要严酷凭证本通知所列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校处两级党员向导干部小我私家填写《北京市党员向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允许书》(以下简称“允许书”)(附件3)。9月8日中午11点前,各单位将自查报告和本单位处级向导干部的允许书报送纪委办公室,校级向导干部的允许书由学校办公室收齐后交纪委办公室。请各单位自行下载打印有关表格并组织有关职员填写。
(二)督查整改阶段
9月9日至11月10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校纪委对各单位举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面不低于二级单位总数的30%,并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报上级机关。对检查中发明的问题,校纪委将催促被检查部分有针对性地制订整改步伐,确保纠正实时、处置惩罚到位、提防有用。检查效果和整改情形将在一定规模内举行转达或公示,并作为二级向导班子、向导干部年度审核赏罚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三)要求
各单位主要认真同志要凭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增强“一岗双责”的意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事情,将其列入主要日程,亲自安排,增强向导,确保自查自纠事情取得实着实在的效果。各单位务必在通知划定的限期内将允许书及自查报告报校纪委办公室。
四、联系方法
纪委办公室联系人:王红英(阜成路校区综合楼210房间)
联系电话:68984687
附件1:中国共产党党员向导干部清廉从政若干准则.doc
附件2:关于向导干部报告小我私家有关事项的划定.doc
附件3:北京市党员向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允许书.doc
中共尊龙凯时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逐一年九月二日
(拟稿:王红英 审核:潘伯洲 编辑: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