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凭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的要求,学校对因公出国(境)要增强妄想治理,实验量化治理,严酷审核和执行效果审核。对此,请各单位凭证学校总体要求,制订和执行2012年出访妄想。
一、出访妄想申报。各单位于2012年1月13日前向国际交流与相助处(港澳台办公室)报送2012年度出访妄想,并报备2011年度职员出访情形。2012年出访妄想应包括出访使命、主要职员、时间、前往国家(地区)、约请方、是否提交并宣读论文、经费泉源及所用出国用度总额。报备的2011年出访情形应包括出访使命、主要职员、时间、前往国家(地区)、约请方和经费泉源及所用出国用度总额。未报送2012年出访妄想的或不在报送的出访妄想列表中的出访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实验量化治理。增强宏观调控,建设因公出国(境)妄想量化治理机制。严酷凭证事情需要安排出国(境)加入种种聚会,不得有请必到。处级向导干部因现实事情使命需要出访的,原则上两年不凌驾一次,分担外事的处级向导严酷凭证事情需要安排。对加入海内跨地区、跨部分的出访团实验严酷控制,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增强出访行程妄想控制。出访团组职员总数不得凌驾6人,公务运动应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出访1国不凌驾6天,出访2国不凌驾10天,出访3国以上不凌驾12天,离、抵境当日计入在外停留时间。
四、严酷妄想执行审核。审核赞成的妄想内出访应逐案推行报批手续,并严酷执行审批效果。确有须要的妄想外出访使命,申报部分可在妄想出访团组总量稳固的情形下举行调解,并在报批时说明。因公出国(境)证件应在回国(境)7天内交回国际交流与相助处(港澳台办公室),逾期不交或不执行证件治理划定的单位和小我私家,暂停其出国(境)执行公务。
国际交流与相助处、港澳台办公室
2012年1月9日
(拟稿:于 泽 审核:罗朝能 编辑:李杨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