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收费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分《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事情的实验意见》(教监[2011]8号),凭证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聚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秋季教育收费自查自纠事情的通知》,经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向导小组研究决议,各部分、各单位于近期对教育收费情形举行自查自纠。详细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时限
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爆发的教育收费行为,具有一连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自查自纠内容
1.检查执行市教委、市生长刷新委、市财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办学校代收费、效劳性收费治理步伐的通知》(京教财〔2010〕29号)有关划定情形。检查代收费和效劳性收费的收取是否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是否实验即时爆发即时收取和据实结算;收取代收费,是否使用划定的票据;代收费和效劳性收费是否统一纳入财务治理,有无从中牟利,损害学生利益的征象。
2.检查贯彻执行北京市教委等三部分《关于进一步增强高校教育收费治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京教财〔2006〕32号)有关划定的情形。检查继续教育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情形;研究生收费执行收费政策的情形。检查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增强考研向导运动治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划定的情形,是否保存部分和教职工举行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团结举行考研向导班、艺术专业考前向导班的情形。
3.检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情形。检查划定性收费、代收费和效劳性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规模等内容是否通过多种形式举行公示,划定性收费是否经有关部分审核,公示内容是否包括举报电话,有无收费政策调解后不实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的行为,有无未经公示的收费行为。
4.检查收费治理情形。检查各项收费收入是否由财务部分认真治理,收费是否有通知单、结算单、收退费凭证等;检查收费票据是否规范、经费是否统一核算,有无私存私放、设立账外账、坐收坐支的征象,有无私设“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问题;出租出借校舍、相助办学、谋划行为是否切合相关划定,响应收入是否纳入财务治理,有无私存私放征象;检查有无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相助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5.检查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情形。检查有无违规印发课本教辅推荐目录、强迫学生购置教辅质料和学具的行为,有无在教科书刊行历程中收取回扣的行为,以及其他私自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有无单位和小我私家违反出书治理等相关划定,私自编印教辅质料,强迫学生购置教辅质料和学具的行为。有无违反划定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规模的行为。
三、报送要求
1.各收费单位完成自查报告并认真填写《尊龙凯时教育收费情形自查表》(附表一),并于9月23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监察处。
联系人:王红英 联系电话:68984687
电邮地点:jw@pub.btbu.edu.cn
2.各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事情,严酷执行文件划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检查,纠正违规和不规范收费行为。
附件:尊龙凯时教育收费情形自查表.doc
纪委办公室 监察处
二○逐一年九月十六日
(拟稿:王红英 审核:潘伯洲 编辑:蒋盛楠)